罗政复〔2022〕382号
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第三批涉农整合资金用于农村电商人才培训项目经费的批复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
你单位报来的《罗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关于给予农村电商人才培训项目经费的请示》(罗工信请〔2022〕12号)已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复意见
原则同意你单位规划上报的农村电商人才培训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为:
在2022年11月30日前组织对全县每个村委会(社区)培训2名以上电商专业人员共350名,负责通过电商销售本村农特产品,助推乡村振兴。培训分2期进行,每期组织3天。项目共批复资金30万元,从罗平县2022年第三批涉农整合资金中支付。
二、严格按批复实施项目
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内容及规模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扩大、缩小或变更批复项目。如有确需变更批复项目的,必须及时按程序上报县人民政府同意,方可变更批复项目,否则财政不给予报账。
三、加强监督,狠抓落实
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及资金监管工作,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立健全责任制做到目标任务明确,责任考核具体。项目建设必须实行公示公告制,对项目的实施计划、建设内容、建设过程、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情况,实施前、实施中和实施后要进行公示,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
四、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纪律
县工信局要加强项目监管,全面负责项目实施。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项目实施进度。
罗平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