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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第三批涉农整合资金用于超越食品收购奖补项目资金的批复

  • 罗平县乡村振兴局
  • 罗政复〔2022〕379号
  • 2022-09-27 10:51

罗政复〔2022379

 

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第三批涉农整合资金用于超越食品收购奖补项目资金的批复

 

县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报来的《罗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超越食品收购奖补项目资金的请示》(罗农请〔2022〕62号)已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复意见

原则同意你单位规划上报的2022年超越食品收购奖补资金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为:

(一)、在全县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合作方式农产品订单收购。(即由合作社统一组织农户进行罗平小黄姜种植,统一种植技术、统一管理、公司统一回收产品、通过加工后统一品牌销售;合作社负责发展农户进行小黄姜种植,并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种植流程即时跟踪指导、跟踪服务;农户严格按照公司和合作社的要求和指导进行种植)。

(二)绩效目标。每年收购鲜姜1万吨,按照平均每吨2000元计算,带动生姜产业实现收入2000万元。带动农户2000户以上,其中脱贫户(监测对象)200户以上。

批复资金50万元,从罗平县2022年第三批涉农整合资金中支付。

二、严格按批复实施项目

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扩大、缩小或变更批复项目。如有确需变更批复项目的,必须及时按程序上报县人民政府同意,方可变更批复项目,否则财政不给予报账。

三、加强监督,狠抓落实

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及资金监管工作,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立健全责任制做到目标任务明确,责任考核具体。项目建设必须实行公示公告制,对项目的实施计划、建设内容、建设过程、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情况,实施前、实施中和实施后要进行公示,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

四、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纪律

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项目监管,全面负责项目实施。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项目实施进度。


罗平县人民政府

2022923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