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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第三批涉农整合资金用于钟山乡老鸡场村委会青贮饲料 加工厂建设项目的批复

  • 罗平县乡村振兴局
  • 罗政复〔2022〕376号
  • 2022-09-27 10:49

罗政复〔2022376

 

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第三批涉农整合资金用于钟山乡老鸡场村委会青贮饲料

加工厂建设项目的批复

 

县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报来的《钟山乡人民政府关于请求帮助解决钟山乡老鸡场村委会青贮饲料加工厂建设项目资金的请示》(政请〔202224)已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复意见

原则同意你单位规划上报的老鸡场村委会青贮饲料加工厂建设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为:

青贮饲料加工厂房1200平方(含粗料加工地、成品堆放仓库等),建设内容包含土地平整硬化、钢屋架结构库房建设、内外墙粉刷,预计需资金38万元;采购并安装部分设备:地磅一台、秸秆粉碎机两台、运输车一辆、收割机上车楼梯一架、收割机一台、传送带一条、打包机(含液压油)一台、电力水利设施等,预计需资金22万元。

批复资金60万元,从罗平县2022年第三批涉农整合资金中支付。

二、严格按批复实施项目

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扩大、缩小或变更批复项目。如有确需变更批复项目的,必须及时按程序上报县人民政府同意,方可变更批复项目,否则财政不给予报账。

三、加强监督,狠抓落实

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及资金监管工作,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立健全责任制做到目标任务明确,责任考核具体。项目建设必须实行公示公告制,对项目的实施计划、建设内容、建设过程、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情况,实施前、实施中和实施后要进行公示,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

四、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纪律

钟山乡人民政府要加强项目监管,全面负责项目实施。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项目实施进度。

 

                           


罗平县人民政府

2022923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