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6日,中共罗平县委、罗平县人民政府印发了《罗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罗发〔2022〕41号)。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纲要起草情况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2021年8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对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进行了全面部署。省委、省政府印发《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市委、市政府印发《曲靖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对全省、全市“十四五”期间法治政府建设进行了安排部署。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安排,县司法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罗平实际,起草了《罗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经公开征求意见、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会议初审,经报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二、主要内容
《实施纲要》共十个部分,38条。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共3条,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了“十四五”罗平县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总体目标。
第二至第九部分为重点任务及工作措施,共30条,围绕政府职能全面依法履行体系、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等8个体系建设目标,对应深化30条工作举措。
第十部分为加强党的领导,共5条,围绕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完善推进机制、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和人才保障、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等5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原文链接:中共罗平县委 罗平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罗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21-2025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