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政复〔2022〕66号
县教体局:
你单位报来的《罗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划拨2020年雨露计划所需补助资金的请示》(罗教体请〔2021〕51号)已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复意见
原则同意你单位规划上报的2020年秋季学期及2021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项目。
具体内容为:2020年秋季学期符合雨露计划补助学生1108人,2021年春季学期符合雨露计划补助的学生992人,按照每生每学期1500元的标准,共补助315万元。该项目批复资金315万元,从罗平县2022年第一批涉农整合资金中支付。
二、严格规范资金管理
县教体局作为项目主管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管理和使用补助资金,资金到位后要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及时兑付,严禁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
罗平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