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政复〔2022〕63号
鲁布革乡、旧屋基乡、长底乡人民政府,罗雄街道办事处:
你们报来的《鲁布革布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批准舌坡社区乃格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的请示》(政请〔2022〕6号)、《旧屋基彝族乡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批准老寨村委会木马甲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的请示》(旧政请〔2022〕5号)、《长底布依族乡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批准发达社区坡脚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的请示》(长政请〔2022〕号1)、《罗平县人民政府罗雄街道办事处关于申请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小明寨生态旅游进村道路提质改造建设项目的请示》(罗雄政请字〔2022〕2号)和《罗平县人民政府罗雄街道办事处关于申请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新寨居委会小明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的请示》(罗雄政请字〔2022〕3号)已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复意见
原则同意你们规划上报的鲁布革布依族苗族乡舌坡社区乃格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旧屋基彝族乡老寨村委会木马甲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长底布依族乡发达社区坡脚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罗雄街道小明寨生态旅游进村道路提质改造建设项目和罗雄街道新寨居委会小明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具体建设内容为:
(一)鲁布革布依族苗族乡舌坡社区乃格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1.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一是路灯安装工程。在村内安装路灯30盏,投资12万元。二是道路硬化及附属工程。道路硬化及附属设施建设150余米,投资15万元。三是其它配套建设工程。排水沟建设约500米,拆除残墙断壁400余平方米,砌挡墙300余平方米,场地硬化200余平方米,投资43万元。
2.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主要用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标识牌,民族团结进步文化墙、标识标牌约1000平方米,投资30万元。
3.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5户,只挂牌,不进行资金补助。
该项目共批复资金100万元,从罗平县2022年第一批涉农整合资金中支付。
(二)旧屋基彝族乡老寨村委会木马甲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1.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一是场地及道路硬化450平方米,投资58万元。二是建设公共卫生公厕1座,投资15万元。三是道路硬化附属工程建设600米,投资12万元。
2.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一是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标识牌1个,投资1万元。二是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文化墙、标识标牌9个约290平方米,投资13.8万元。
3.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8户,只挂牌不补助,制作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标识牌8个,投资0.2万元。
该项目共批复资金100万元,从罗平县2022年第一批涉农整合资金中支付。
(三)长底布依族乡发达社区坡脚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1.村容村貌整治。河道生态治理修复1.4公里及附属公共设施建设,拆除残墙断壁600平方米,投资35万。
2.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一是村内道路修缮2.1公里及种植行道树600株,投资20万元。二是建设多肉产业发展景观基础设施2000平方米,投资30万元。
3.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标识牌1个,民族团结进步文化墙(牌)、文化小景约600平方米,投资15万元。
4.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创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10户,只挂牌,不补助。
该项目共批复资金100万元,从罗平县2022年第一批涉农整合资金中支付。
(四)罗雄街道小明寨生态旅游进村道路提质改造建设项目:实施新寨居委会圭山至小明寨核心景区1.5千米的进村道路提质改造建设。批复项目资金100万元,从罗平县2022年第一批涉农整合资金中支付。
(五)罗雄街道新寨居委会小明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1.乡村振兴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小明寨村内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在核心景区附近村庄主道路铺设污水主管网1千米,开挖土方700方,切割混凝土200平方米,投资98万元。
2.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标识牌1个,民族团结进步文化墙1块,投资2万元。
3.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18户,只挂牌,不补助。
该项目共批复资金100万元,从罗平县2022年第一批涉农整合资金中支付。
二、严格规范项目实施
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扩大、缩小或变更批复项目。如有确需变更批复项目的,必须及时按程序上报县人民政府同意,方可变更批复项目,否则财政不给予报账。
三、狠抓项目及资金管理
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及资金监管工作,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立健全责任制做到目标任务明确,责任考核具体。项目建设必须实行公示公告制,对项目的实施计划、建设内容、建设过程、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情况,实施前和实施中要进行公示,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实行财政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
四、切实抓好项目建设
鲁布革乡、旧屋基乡、长底乡人民政府,罗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项目监管,全面负责项目实施。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项目实施进度,对不能按时上报的,将视情况缩减下次涉农整合资金分配额度。
罗平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