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政复〔2022〕62号
马街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马街镇人民政府关于帮助解决宜那村委会村庄功能提升资金的请示》(马政请〔2022〕2号)、《马街镇人民政府关于鲁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请示》(马政请〔2022〕3号)已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复意见
原则同意你单位规划上报的马街镇宜那村委会村庄功能提升和鲁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具体建设内容为:
(一)宜那村委会村庄功能提升项目:硬化小歹克村钻杨公路杨祖益家至学校路口道路,该路段全长1000米,宽3.5米,采用C30水泥混凝土厚20厘米+砂砾垫石厚20厘米。该项目批复资金30万元,从罗平县2022年第一批涉农整合资金中支付。
(二)鲁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鲁基村委会阿乍米村和哈租村安装路灯155盏;2.鲁基村委会阿乍米村至色戈岔路口道路两侧路肩培土工程,长2.3公里,路基宽度0.5米。该项目批复资金20万元,从罗平县2022年第一批涉农整合资金中支付。
二、严格规范项目实施
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扩大、缩小或变更批复项目。如有确需变更批复项目的,必须及时按程序上报县人民政府同意,方可变更批复项目,否则财政不给予报账。
三、狠抓项目及资金管理
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及资金监管工作,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立健全责任制做到目标任务明确,责任考核具体。项目建设必须实行公示公告制,对项目的实施计划、建设内容、建设过程、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情况,实施前和实施中要进行公示,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实行财政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
四、切实抓好项目建设
马街镇人民政府要加强项目监管,全面负责项目实施。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项目实施进度,对不能按时上报的,将视情况缩减下次涉农整合资金分配额度。
罗平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