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41
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全县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的通知
中共罗平县委组织部: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下达全省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的函》和《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性)的通知(曲财农〔2021〕98号)文件精神,按照“省财政为驻村第一书记每人每年安排1万元工作经费”的标准,现将全县142名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142万元下达你单位,请及时按照相关程序核拨。本次下达的工作经费只能用于全县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开支,县委组织部要加强资金监管,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
罗平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