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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平县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罗政办发〔2021〕12号
  • 2021-09-27 09:09

罗政办发〔202112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平县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罗平县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924

(此件公开发布) 

 

罗平县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乡村医生专业水平、强化乡村医生人才队伍建设,解决村级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不足问题,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完善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和乡村医生准入培训及考核工作的通知》《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曲政办发〔2019101号)《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平县贯彻落实〈曲靖市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罗政办通〔201984号)《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允许医学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的通知》(云卫基层发〔2020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范围及原则

对空缺的乡村医生岗位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根据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目前在岗村医数,填平补齐,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详见《罗平县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岗位设置表》。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能力。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5.年龄在45周岁(不含45周岁)以下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农村医学类、社区医学类、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预防医学类、药学类、护理类。

6.2020年以前进入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尚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从业医务人员。

7. 在符合上述条件后,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加分录用(执业资格不重复加分,以当前最高执业资格为加分依据):

1)具有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加10分;

2)具有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加5分;

3具有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护士资格证的加2分;

4)具有计算机操作水平合格证的加1分; 

5)户籍在本行政村的加3分。

6)在所报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按每工作满一年加1分。

  上述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8. 根据乡村医生岗位特殊性,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考即可开考,3个少数民族乡(长底、鲁布革、旧屋基)最低录取分数不低于50分,其余乡镇(街道)最低录取分数不低于60分。

9.户籍在本乡镇(街道)的报考人员,参考《报名登记表》同意岗位调剂者,择优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劳动教养的;

3.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4.受过行政处罚的;

5.因违纪、违法、犯罪正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的;

6.因违法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7.定向到具体行业或者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8.在岗在编乡村医生;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10.其他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四、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为加强对罗平县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罗平县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工作职责

1.县卫健局。组织发布招聘公告、资格终审、理论及实践技能培训及考核、岗前培训、公示、体检、考察、录用等。

2.县财政局。及时、足额拨付各项财政补助资金(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乡村医生定额补助、乡村医生购买养老保险补助等),保障乡村医生收入待遇。

3.县人社局。指导县卫健局开展公开招聘工作;指导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养老保险相关事宜。

4.县医保局。及时、足额拨付一般诊疗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等服务经费,保障乡村医生收入待遇。 

5.县信访局。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确保招聘工作平稳开展。

6.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和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组建培训和考核工作师资队伍,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培训和考核工作任务。  

7.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招聘岗位,拟定招聘计划、报名、资格初审、组织在线理论培训、试用期考核、督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办理养老保险相关事宜,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报考人员对照《罗平县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岗位设置表》的要求,本人亲自到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报考相关手续,具体要求详见招聘公告。

2.资格审查。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报考人员的学历、资格、年龄、学习经历等情况进行初审。

(二)在线理论培训。对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进入云南省基层卫生信息平台乡村医生准入培训和考核系统进行培训,课程学习完成后参加理论结业考试(只可以考5次,80分及以上为合格)。

(三)实践技能培训及考试。对在线理论培训完成并考试合格的报考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践技能培训及考试。内容:公卫基本技能、临床基本技能、临床基本操作等。

(四)考试及总成绩的构成

1.理论考试。采取传统集中考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80%

2.实践技能考试。采取现场完成操作项目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20%

3.总成绩=理论考核成绩*80%+实践技能考核成绩*20%+符合条件加分。

4.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按各岗位可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被录用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当分数出现并列时,则按执业资格和学历高低确定)。

5.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罗平县人事人才信息网进行公示。

(五)资格终审

考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上报到县卫健局进行资格终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报考资格。

(六)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名额依据总成绩排序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县级公立医院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名额空缺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未在规定的体检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体检资格,其空缺的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体检不合格者,可在3个工作日之内申请复检,复检医院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七)考察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拟定岗位资格等情况,经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

拟录用人员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

1.岗前培训由县卫健局统一组织开展。

2.试用期考核由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行组织开展。

(十)办理聘用手续

 对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的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聘用,由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其办理乡村医生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六、岗位职责

向辖区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医疗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及上级各部门安排的临时性指令性任务。

七、考核管理及待遇保障

新招聘乡村医生必须服从管理,考核不合格者取消乡村医生执业资格。待遇保障参照现行在岗乡村医生的标准执行。

八、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罗平县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罗平县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岗位设置表

3.罗平县公开招聘乡村医生报名登记表(附件下载).docx



 

 

 

附件1

 

罗平县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工作领导小组

人员名单

 

    长:吴彦国县卫健局长

常务副组长:王谷生县卫健局副局长

      华县卫健局副局长

    念吉儒县人社局副局长

   长:喻茹贤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县金融办主任

杨德寿县医保局副局长

 巫应明  县信访局副局长

 明建有  县卫健局副局长

      县卫健局副局长

袁桂仙  县卫健局副局长

张丽华  县卫健局副局长

 杨钰寒  县卫健局副局长

 袁建生  县卫健局副局长

 韦汉军  县卫健局副局长

    员:王国渊  县人民医院院长

  刘自平  县中医院院长

许龙飞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刘家柱  县卫生和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长

    县卫健局办公室主任

    县卫健局基层卫生健康及药政管理科科长

    县卫健局人事科科长

陈建桦  县卫健局财务科科长

李国顺  县卫健局法规与行政审批科科长

叶文辉  县卫健局医政医管科科长

许关云  县卫健局疾控与职业健康科科长

尹春琳  县卫健局妇幼健康科科长

     县卫健局中医药发展科科长

 李进孝  县卫健局党群办主任

 张兴莲  县卫健局科教与信息化科科长

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信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各乡(镇)卫生院院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健局基层卫生健康及药政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顾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叶琴同志兼任,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负责领导小组安排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调整或职位变动的,由其继任者履行成员职责,不再另行发文。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924日印发